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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20:37:59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房屋未过户 赠与合同有效吗 案情:被告申某与吕某原为夫妻,原告系两被告婚生子。2000年1月6日,两被告经公证签订协议一份,约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花山区钢窗宿舍某房屋一套赠与原告,当时因原告年龄小,未能领办到身份证,即将产权登记在两被告名下,但该房实际上一直由原告与被告吕某居住。后因被告不肯办理房屋过户,以致成诉。庭审中,被告辩称赠与房屋尚未过户,赠与合同并不成立。裁判: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签订的赠与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房屋虽未过户,但事实上一直由原告与其中的被告吕某居住,应视为已经交付,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两被告应当办理该房过户手续。法院据此判决被告申某、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赠与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诉讼中,被告正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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