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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0:52:39
离婚后如何终止探视权?民法典中探视权的形式如何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以向申请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的形式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是每周探望一次或一个月一次,具体的探望方式种类众多,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强制规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法律分析;可以,但若依法阻止探望,则除外。一、离婚后如何能终止探视权。离婚后,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申请,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二、民法典中探视权的形式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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