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0:02:15
一、军婚不同之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结婚的程序有相关规定。“八、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九、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从以上也可知,至少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才称得上是军婚。已退伍的不能称之为现役军人,亦不是本文所提的军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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