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0:22:58
法院判决不缴纳罚金,法院是有权利强制执行的,如果故意不履行的那么就会承担刑事责任。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罚金是刑罚的一部分。被判处罚金的被告人,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缴纳日期前主动缴纳罚金。如果到期后不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该人有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而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罚金的,减刑、假释时从严把握。一、刑事处罚金在哪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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