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0:32:06
咨询爷爷于1973年去世,死后留下一份房产,但房产因为在文革中被房管所经租,一直没有发还产权,我父亲于1985年再婚,而我爷爷的私房产权91年才发还给我父亲。我想问:此房产到底是我父亲的婚前财产还是我父亲和我继母的婚后共同财产。遗产继承到底是以产权证发放为准还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准。另外,我父亲和我继母曾在婚前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约定我爷爷的私产房为我父亲的婚前财产,并约定互不继承对方的遗产,现我父亲刚去世,继母提出要对我父亲的房产进行法定继承,要求分割房产,我想问,这个婚前约定是否还有效,继母是否有理。分析按照原《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该房产应属于你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因为你父亲再婚至今已经满18年,无论什么情况,该房产都属于父亲共同财产的范围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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