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23:52:14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不过,这样的一份合同总公司一般是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也应该由分公司的负责人自行承担。与此同时,总公司内部也可以追究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候,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即便是分公司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是代理权限终止后让订立合同,那么相对人只要是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那么该代理行为依然是有效,也就是说在符合以上条件时,分公司所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一、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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