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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0:36:01
法律分析。行使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办法。1、如果双方可以就探望权权的行使方式、期限等相关内容达成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执行。2、如果夫妻双无法就探望权权的行使方式、期限等相关内容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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