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01:20:23
湖北省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两项重大改革。其中,《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四类救助对象范围,该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指出,2022年底前,湖北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包括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下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同步实施。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四类,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