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0:42:07
(1)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1/2以上的比例。(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1/3为董事,但管理层收购中的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超过1/2。【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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