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1:00:06
法律分析:文化旅游局的职责范围是:1、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2、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3、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4、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5、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6、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7、研究拟订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8、推动文化系统劳动人士管理改革;9、负责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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