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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23:25:19
在很多人看来,夫妻中一人欠债就得两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殊不知一人欠债两人还钱必须要有足够的条件,近日,阿城区发生的一个案件就为大家提了个醒。甲和乙氏系夫妻关系。乙二是乙氏的弟弟。2003年7月,乙二想购买汽车搞营运,便让姐姐乙氏帮着借点钱。乙氏瞒着丈夫甲,领着弟弟乙二到朋友丁家,向丁借款4万元,约定月息一分五,借款期限1年。当着乙二的面,乙氏告诉丁借钱是为了给自己兄弟买汽车,由乙氏出具了欠据。借款到期后,经丁多次催要,乙氏和乙二迟迟未还。2007年春节,丁到乙氏家追要借款时,甲才知道乙氏瞒着他在外面给自己兄弟借款买车的事情。2007年4月22日,丁找到乙氏,要求乙氏重新出具借据,并让乙氏把自己丈夫甲作为借款人写在借据上,用房照作为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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