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23:10:01
一、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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