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0:15:48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予以阻拦。没有必要再去跟单位理论试用期不给合同是违法行为,更不用担心没有合同单位会惦记扣下一个月工资,因为法律对类似遇到的这种情况,做了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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