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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4:39:27
法律分析:深圳公积金缴纳标准是上限为34860元,下限为2200元。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百分之五,上限各为百分之十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自7月1日起,深圳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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