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04:45:06
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当所立遗嘱需要见证人时,我国《民法典》对见证人作了限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综上所述,立遗嘱不需要所有子女都在场,可以一个子女都不在场。一、遗嘱效力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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