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6:55:54
法律分析。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及时向人民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