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6:52:10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大学或者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制定。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具体标准,由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规定的原则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大学或者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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