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28:49
按照广东省有关规定,1993年8月1日前离职的原国家固定工,其之前的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由于我市国有企业固定工是1984年9月开始参保的,因此可提供个人职工档案,经审核确认后,其1984年9月至1990年的实际缴费年限是可以确认的,同时,其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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