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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38:4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并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收到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开具证明,劳动者可以举报或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律分析;证书可以直接拿走,如果公司要扣留,你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或者找劳动仲裁,如果需要报警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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