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44:59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包括:教科书汇编已发表作品、报刊转载摘编、录音制品制作、广播电视播放已发表作品和录音制品。需支付报酬,除非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法律分析;著作权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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