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23:53
法律分析: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不过,还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赠与;二是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三是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赠与人折价偿。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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