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40:42
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依据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关于面部轻伤情形有如下列举式规定,具体情形包括:5.2.3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p)舌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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