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24:52
1、人民认为可能存在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说明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签名。2、法律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四条。一、刑讯逼供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界限。两者在主体、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以及侵害的对象上都相近或相同,极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为。(1)两者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不同。本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以压服被监管人或泄愤报复等为目的。(2)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机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要客体不同,本罪的主要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要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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