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47:40
案情简介: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15年12月2日登记结婚,2019年1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后分开居住。此后,原告一直努力与被告沟通,履行被告提出的各种要求,以期和好,被告则提出在XX路XX号XX室房屋(“系争房屋”)上加其名字作为恢复夫妻关系的条件。原告为了维系婚姻关系,同意将33%房产份额赠与被告。房产加名后,被告态度立刻转变,微信告知原告双方无法和好,随后向起诉离婚,被依法驳回诉请。判决生效后,原告又诉至,请求撤销其对被告所持XX路XX号XX室房屋33%产权份额的赠与。判决;1.赠与合同有效。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