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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43:01
律师解答。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第一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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