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48:21
一、业主专有部分如何认定的。1、在判断某一房屋或特定空间是否构成专有部分时,就看其是否具备三个条件。(1)具有构造上的性,能够明确区分。(2)具有利用上的性,可以排他使用。(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同时具备的,构成专有部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本规定前两个条件,但还没有登记的,是否构成专有部分,还要具体分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继承或受遗赠,以及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或基于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也构成专有部分。2、露台等要成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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