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48:14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一、业主的共有权是普遍意义上的共有权吗。不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中的共有权的法律特征与一般共有权的法律特征相比有着以下显着的区别。(2)从客体上看,区分共有所有权人的客体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法定共用部分,而且也包括约定部分。而一般共有权人的客体通常只限于一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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