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42:14
法律主观。一、郑州省公积金提取条件。(一)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二)非房屋类。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2、出境定居的。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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