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56:49
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于2021年3月1日生效,允许学校和教师在必要情况下对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类。一般教育惩戒包括在课堂内站立。法律分析;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于2021年3月1日实施,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拓展延伸;学生轻微违纪后需在教室内站立:培养纪律意识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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