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59:15
法律分析: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拟入户的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4.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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