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40:28
⑴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其中,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⑵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随父随母自愿,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允许来济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⑷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来济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济南市贯彻落实调整完善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其中,已办理过在济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1年。符合条件的,可凭下列手续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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