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48:04
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郑州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16﹞60号)精神,结合省直实际,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如下调整。一、单笔贷款最高金额同时按以下三个条件核定。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2、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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