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4:56:33
法律分析:夫妻房屋赠与合同不是必须要做公证的。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只要符合规定,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一、经济适应房继承需要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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