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4:01:03
律师分析。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包括。1、刑讯、虐待、折磨或者其他蓄意使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是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肉刑,是指采取各种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肌肉或器官造成痛苦的刑罚和取证办法,如捆绑、吊打等。变相肉刑是指用直接伤害身体的肉刑以外的方法和手段,如车轮战、长时间罚站、不准睡眠、日晒、雨淋等。由于刑讯逼供通常多发生在封闭的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难提供证据证明,而讯问人员不可能主动提供刑讯逼供的证据,因此需要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的时候着重审查,审查的途径如可以通过依职权调取被告人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笔录,以查验被告人在讯问前后的身体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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