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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1:57:08
法律分析:证丢失,应该立即报告所在县级以上机关,并申请补。人民证是机关人民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是全国各级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使用的。机关人民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身份。法律依据:《机关人民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机关人民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人民证,防止遗失、被盗、被抢或者损坏。机关人民发现人民证遗失、被盗、被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县级以上机关并申请补办。人民证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发证机关应当在办理补办手续时收回原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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