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10:46
属于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常住人口子女指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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