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08:59
法律分析: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4、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5、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9、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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