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03:12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关系证明、单位集中代办承诺书、职工身份证原件等。提取程序包括向单位提出申请、到中心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各分支机构审核并审批通过后,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银行卡内。若提取不符合条件,则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原因。法律分析;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职工本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2.若由配偶、子女或父母代为办理,则需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3.若委托他人代办,则代办人需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经公证的由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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