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50:58
不管婚内财产赠与有别于普通赠与,都是赠与行为,审判标准仍是《合同法》上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赠与合同作为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法律形式,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其法律特征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之规定中归纳出有三个: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单务无偿合同。诺成性合同。其中第三个法律特征一直争议不断,即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弄清楚赠与合同究竟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意义在于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从而准确认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同时对赠与合同定性不准导致合同效力判断失误,是审判实践中此类纠纷同案不同判的原因之所在。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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