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51:25
1、医疗纠纷的证据搜集。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吊取证据。(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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