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57:29
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损害,若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对于住校生被打,一般学校不承担责任,除非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对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有一些免责情形,如自然灾害、外部侵害、学生个人原因等。总之,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但在一定情况下可免责。法律分析;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如果已经成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损害,如果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责任。一、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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