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2:57:04
一、对军嫂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请求,如果未经丈夫同意,会有如下。1、未经军人丈夫的同意,军嫂作为军人的配偶,不能起诉离婚。2、不同与普通夫妻如果感情不和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军嫂仅在丈夫有下列重大过错时可以提起诉讼离婚。(1)丈夫有重婚行为或者在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的。(2)对军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3)有、吸毒等参与非法活动恶习却屡教不改的。军嫂单方面提出了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即使成功提起了诉讼,人民在审理中也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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