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14:21
一、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1、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二、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规定是怎样的。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一)犯罪地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即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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