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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3:16:16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一、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离婚需要证件如下: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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