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7:37:58
法律分析:1、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可以考虑在探望权受阻的情况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协助执行探望。2、规定探望权受阻可成为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诉讼理由。当然在探望权制度上还应有一些性措施,如规定不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利父母子女关系的教育,不宜将夫妻间的对立情绪传染给未成年子女等。3、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人身权利,如果抚养人故意设置探望障碍,使得探望人见不到子女,遭受精神痛苦,探望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判令精神损害赔偿既可以补偿探望权人不能行使探望权所受到的伤害,也可约束抚养人履行协助义务。4、正确适用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文书罪。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与阻碍执行者,要坚决制裁。立法上要尽快明确追究拒不履行裁判罪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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