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7:39:39
按照现行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主要包括: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4、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第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现行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