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7:39:44
对出口商品包装用纸箱的生产厂实施质量许可证制度。生产厂首先经自查测试,认为符合规定要求的,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生产厂进行考核,从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文明生产、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对符合规定的颁发质量许可证和统一的编号,方准生产出口包装用纸箱。生产厂应按照合同或标准规定的要求组织生产,并严格进行检验,不合格的纸箱不得提供作出口商品包装用。检验合格的纸箱必须出具合格证和纸箱上加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编号和工厂生产序号,以备检查。并将检验结果、品种、规格、数量、金额等情况按月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应随时报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获得质量许可证的生产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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