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6:30:55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在以下情况下无探望权:对子女有暴力倾向、严重违法犯罪、犯有重罪且无悔罪表现、患有未治愈的传染病或精神病。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商,无法协商时由判决。如父母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分析;不能有探望权的情况有。1、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2、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损害的。4、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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