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7:59:23
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房产陈先生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浦东的一处房屋,并在产权证上登记为陈先生和父母的名字。不久,陈先生瞒着父母通过中介和买方朱小姐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请问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依据现行法律,如果出售的房屋是共有财产,卖方在出卖时需经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同意。否则,就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司法实践中,常有共有人以出售房屋时没有征得己方同意或者追认为借口,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审判实践中,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的司法文件,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反之,则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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