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7:47:29
监察法政务处分的种类如下:1、我国《监察法》中所规定的政务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2、政务处分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对违法的公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内部处分决定,是行政内部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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